劳动法案例分析 急求 高积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30:26
案例分析
某企业职工刘某与企业签订了为期六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执行了四年半的时候,企业出资9000元送刘某进行业务培训,双方签订了培训,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其中规定:刘某结业后在企业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原劳动合同的期限也随之延长;若结业三年内刘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刘某结业后,在企业工作一年就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没有同意,后来刘某多次和企业交涉,企业最终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提出要刘某为其支付的9000元培训费用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刘某认为企业提出赔偿数额过高,而且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好应付给他经济补偿金。
问题
1该案例中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偿金责任”的条款属于什么性质的条款?
2着一条款是否具有法律力?企业要求“赔偿9000元培训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刘某提出企业向其支付补偿金的要求能否得到《劳动合同法》的支持?
不要随便说2句的那种答案····

1.违约条款;新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两种违约金约定情形,一为培训服务;二为竞业禁止;

2.有效.双方均出自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约定;

不合法.应担按未履行完的服务期限分摊培训费用,即剩下二年,只须赔6000元;

3.不支持.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劳动期限届满后,
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未满劳动期限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等情况;
刘某的情形明显不属于,所以不支持.

答案例题本来就是答对要点就可以,养成这种习惯对你以后的大型考试有很大的作用.罗嗦反而会扣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