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者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5:25:47
请教各位律师一个问题
今年给朋友过喜事我买了花炮去恭喜<在正规商家买的花炮>,放炮的时候是别人放的,当礼花炮响到一半的时候却炸开了,有一个礼花炮飞到人家的裤子口袋里面,伤到了那人的大腿,造成大腿烧伤.我和朋友把她送往医院救治,抵垫了医疗费用.事后一月左右她出院,到法院将我列为被告,说我是放炮的,要求赔尝她20000余元,第一次打官司她输了,我推脱了不是点炮人的责任.然而他第二次起诉,把点炮者和我都列被告,说我是买炮的,有连带责任,我和原告协商让她告炮厂,商量几次没有结果,过几天就要开庭了,请大律师给指点一下!
如果我有责任,我的责任有多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的,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发生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可以向商品经销商追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但是受害人没有直接起诉商家,而是直接起诉你,而你确实是购买鞭炮的人,所以按照民法通则的因果关系原则,你仍然要承担不利后果。但是你可以另行起诉鞭炮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