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被离职员工告到了劳动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8:27:53
他诬陷说拖欠他工资,而实际上没有,我们可以不予理睬,可以吗?还有我们公司需要到劳动仲裁带上相关材料去解释吗?
我们是通过现金来发放的,但是有他的领取工资签字,还有就是他那个月是试用期,我们核算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不明白他怎么说拖欠他工资

需要带资料去劳动部门解释的,否则会对你不利的

可以去仲裁啊

公司工资都是通过银行来委托支付的。肯定有凭证。没有拖欠,银行那边提供证明就成了

合同上肯定写明什么时候发工资的。又有他领取工资签字的日期。没问题的

如果没有拖欠工资对他本人可以不理睬,但仲裁如果通知单位,应该带上相关证据材料去解释。搞人事工作会经常遇到劳动纠纷,应该冷静对待,有理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