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合同无欠条的债务催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53:56
本人2007年向A公司卖出一套设备,总价为9000多元.签定了购买合同,合同为3天附清货款.但因该公司资金问题,直到2009年6月扔分文未附,2009年4月份曾开过一张空头现金支票给我,但被银行退回.因为只有合同没有欠条,如果走法律途径,我该如何追讨这笔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

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你起诉后,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货款是否给付的举证责任。

谢谢,现在可以放心起诉了,真心谢谢大侠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