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 解雇是不是该给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10:46
是刚过试用期

如果你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可以依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雇有许多种。如果是合法解雇就不用支付补偿。问题陈述的不详细。难以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