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工伤赔偿问题,请懂法律的指点,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1:43:49
我们是泰安市岱岳区的,我叔叔在济南跟一包工头打工,工作时绳子突然断裂,从桥上摔下,造成三根肋骨断裂,脾破裂割除,双肺淤血,双肾积水。已在院里治疗40多天,花费4万余元(包工头支付的药费)。现在病情稳定,想出院回家治疗,可是包工头就赔偿问题只答应给6000元,其他一概不管。
请问:1根据法律,这种伤情,包工头应该赔付多少补偿?
2.假如需要打官司,都需要经过哪些部门?会办理哪些手续?

1、伤情仅仅是稳定还没有终结治疗,鉴定需要医疗终结,至少是第一次医疗完成,再根据情况来确定伤残等级,因为赔偿是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的。
2、如果有劳动关系,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是其他雇佣关系等,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

1、你的叔叔应该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叔叔所有的损失。
2、先去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再做工伤鉴定,然后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提起诉讼。

要看你叔叔和他们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就是签了劳动合同那种,如果发生事故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
但是多半这种情况是按劳务合同来处理,雇员受伤,雇主要承担责任。
你不能只把赔偿责任人锁定在包工头身上,你该直接将包工头的上家发包人全部告上法庭,交给法官来处理,在本地找一个律师,预付一点律师费然后谈好拿回的钱再按比例交律师费。剩下的事情全部交给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