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 连带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8:01:12
2005年 我们6人因寻衅滋事被判处 6个月到1年不等刑期。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 要求我们6人给被害人共两万四千圆损失。 事情过去将近4年 被我们打伤的人 要求法院执行厅把赔偿款执行到位。 执行厅在联系到其他5人后,因某些原因均不愿意赔钱, 执行厅就把我个人银行帐号冻结 卡内共2万2千圆 这2万多块钱 是我和我妻子这几年共同攒下的 而且我还有一个不到周岁的孩子。
请问
我愿意积极支付自己那份赔偿款,法院在其他5人不支付的情况下会把我的存款划走吗?
另外5人都有经济收入都有家庭。都能联系到本人,执行庭没有找到他们的帐户。
在这种情况下 我应该怎么办 ?2万多快钱对我来说不容易 还要养个孩子 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 给我点建议。 谢谢了~
还有 判决书上 有这几个字 相互连带赔偿

承担连带责任就是说被你们打伤的人可以要求你独自偿还24000元,你还了之后可以向其他人追偿。

和执行法官表述一下你的实际困难,强制执行也不会让你过不了日子的

你们6人均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法院的行为没有什么问题。
你在支付赔偿之后,可以向其余5人追偿他们所应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