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解决方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29:51
我老爸是在一家妇幼保健院当门卫,主要负责晚上看门和看摩托车,有一个晚上来了一个30多岁满身酒味的中年男子,一走进医院就对着我老爸骂骂咧咧的,不停的侮辱,然后我老爸就在保卫室里面应了他几句,刚开始他是站在外面,接着他就撞门,当时我老爸门只是关着没锁,所以他就冲到里面去一阵拳打脚踢的打我老爸,当时我老爸就为了防卫拿了个酒瓶往他头部砸了。事发后我老妈报了警,后来他去医院医疗花了4000多还说有轻微脑振荡,我老爸自己也花了1000多的医药费。当时去了公安局调解,对方开口竟然还说要两万,当时我老爸没答应,警方就让双方都回去待通知,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有一天晚上对方又来我老爸上班的地方用空酒瓶砸到我老爸门外以此要挟,甚至恐吓。搞得我老爸现在都没在那上班了,警方前天又做出调解,结果是我们还得赔对方6000元的损失!警方就 让我老爸考虑一下。
我老爸现在在家里,前天公安局又打电话来通知处理这件事,请问现在销案不让警方调解可以吗?
谢谢你的答案,不过我还想补充一下,如果现在不让警方调解,然后对其采取不理会.会怎么样吗?

这种情况应该构成正当防卫,即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人身、财产等其他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反击侵权人本人。原则上,正当防卫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失,不承担刑事责任。
就调解的具体金额问题,要考虑很多因素,双方过错、当地的习惯性做法等,你们如果对数额不满完全可以拒绝警方的调解,提起民事诉讼,但你不要以为提起诉讼就一定会判决结案,法院也会主持调解,而且这种的民事案件一般在调解程序就能结案,建议带好有关文件先找一个专业律师当面咨询一下,知己知彼,百战而不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