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眉毛的急!非常感谢懂法律的人士给予我宝贵的意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1:20:46
我爸爸在06年有做一笔生意,对方是合伙的(下面用A和B简称这两个合伙人)
一直到现在货款还没有结,由于时间太长了
现在我们一家人都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中间有一个问题
关于这笔货款的单据只有一张表
那张表上有着所有A和B的债主及其姓名.金额
可是这张表上并没有A或B的签名或是公章
只是他们都承认这笔账
因为A和B合伙所做的生意亏了
都不愿意承担亏的部分
找A要货款,A说责任是B的
找B要货款,B是责任是A的
他们两人一直没有协商好,才导致货款至今没有下落
现在他们二人一个在本地,一个在外省
他们二人都能联系上

请问: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办?
法律上能承认那张单据吗?
还是可以像电视剧里那样录下能证明债主和欠债人关系的通话?
谢谢!
诉讼时效没有过,因为07年8月份他们有付一部份货款

证明追讨过货款要如何去证明呢?
是证人还是一些书面证据?

06年的借款,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2年诉讼时效已过,除非有证据证明,这期间你曾向他追讨过,否则时效就已过。但既然他们承认,你可以让借款人再次确认借条事实,让其在借条上签字,或发催款通知书或打电话催款并录音等。 如果你没有做补救措施,应当会丧失胜诉权。当你做了些补救措施你就可以诉到法院
至于A,B把责任相互推卸的问题。AB为合伙人,就是承担的连带责任,无论找谁都可以追讨的。

处理本案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和对方重新确认债权,否则别的不讲,对方以时效抗辩的话,问题处理起来就复杂了

既然他们承认这笔债务,就要留有他们的书面证据或者能够证明其事实的录音、证人等,至于A和B都有还款的义务,因为他们是合伙人。

1如果你可以通过非正常渠道找黑社会,不还就卸腿,特点:见效快。缺点:负法律责任,花费高。如果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的话诉讼。
2法律上只承认那张单据是收到货物的计算依据,但是不能证明A'B欠钱。
3录音是个可行的办法,但是必须得证明案件事实,如何让AB承认是个问题。我说如果你在当地法院有人的话你可以做法官的工作让法官在送达的时候给你做个笔录,证明AB收了货,没给钱。你们就轻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