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这样上诉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27:51
我与原单位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时有一项诉求忘记申请,后连同别的诉求一起至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判决书中判决其他诉求时,告知我此诉求未经仲裁,不予受理。
我现在准备对其他诉求上诉,并且原未经仲裁的诉求,也已经赶在上诉期限内完成了仲裁程序(仲裁委未受理),我可以在上诉状中继续提起此诉求吗?还是至人民法院单独就此诉求重新起诉?(难点在于此诉求的数额认定与其他诉求相关,我怕法院因别的诉求未生效,乱判)
一审对我未经劳动仲裁而驳回的诉求,我在接到判决书后立刻就完成了仲裁程序,现在可以与上诉诉求一起合并审理吗?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去法院的前置程序。忘记的请求事项,重新在仲裁委员会提起。不然去法院,要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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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合并审理。
2、一审法院以未经仲裁裁决,驳回请求正确。
3、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一事不再理,不予以受理正确。
4、除非你有其它理由,要不很难再次启动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