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以上未玉公司签劳动合同被开除可以索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19:42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半以上,未签定劳动合同!(公司所有员工都未签劳动合同。)我住公司宿舍,因为宿舍锁坏换锁后我要求公司报销,报销单由相关经理和老总本人签字同意报销。事后老总单独跟我说不能报销,我因为当时气愤所以也同意不报销,这时老总又说我不报销有错,听后本人更加气愤,所以与其发生争吵。后来老总用建议的口气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要我到外面找工作,公司照常给我支付工资。也没说一个星期之后不管是否找到工作回公司上班。一星期后我也没回公司上班,事情一直就这样拖着,我也没去找公司,公司也没做任何处理。本人也一直住在公司宿舍(因公司本身提供房屋出租)3个月之后公司说我已不属公司员工要我出房租。(公司也没正式通知辞退或开除我,且我还有一千块钱押金在公司)请问我是否要出房租钱,另公司以这样开除我,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年半不签劳动合同,本身就违法了,所以你有权要求赔偿。
但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这方面,你自身也存在问题,没有去公司上班,那么公司可以以此理由开除你,而不给你经济补偿,公司也存在问题,如果解除员工,要有正式的通知书。
所以个人觉得,公司除了支付你08年1月1日至你没有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的工资一倍,其他就没有了 。

寻找在此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收入证明、打过的卡、收据等等,到当地辖区劳动仲裁投诉。投诉时说明:
1、未签合同;
2、未上三险;
3、公司经营项目或从事业态;
4、公司从上到下的所知人员姓名和所在部门;
5、工作期间收入状况;
6、国家法定休息日是否被剥夺;
7、最最重要的是要有证明人;

根据损失情况不同,可得到最少一倍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记住!是最少一倍!

如果实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应该是可以的,他们不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