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检察院不受理我的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35:58
我和别人打架被别人咬伤耳朵咬缺达到一耳的10%。已经经过司法鉴定为轻伤、十级伤残。证据有我本人、还有一个目击证人。公安机关把材料送到检察院,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不受理我的案子,我不知道除了我本人还有一个目击证人真的是证据不足吗?请各位帮帮忙
控 告 书
控告人:杨** 、男 、 *年*月*日出生 、 侗族 、个体经商 、住***
被控告人: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工程车驾驶员、住***
请求事项:1.追究向**对控告人杨**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2.要求被控告人向**赔偿对受害人杨**造成的一切损失
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经过:
在2008年11月16日晚上大慨9点过钟我在家里看电视,就听见楼下有人在吵架,我就在楼上往下看,就看到是我哥杨*和向**在我家楼下小门面前的马路上吵架,然后我就下楼去,我就劝他们别吵了,我哥就站在向**的工

和自己和利害关系的人不适用与作为证人,还要证明是对方的过错造成打架的原因,而你只能说是防卫或者抵挡,就是说对方在打你,而不是互相打架,想想怎么样打官司是很重要的。

广东胡律师:

你自己是不能作为证人的,仅有一个目击证人可能证据不充分,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是符合办案流程的。

可以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赔偿诉讼

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

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