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39:50
事情经过:我户口一直在农村,家里有我哥和我两个兄妹。中间有段时间因为上学户口迁出了。现在我已经结婚生了孩子。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就又全部迁了回去。办了独立的户口,而且向镇土管所申请的宅基地准备自建房,镇土管所批的宅基地上呢有套我爷爷奶奶当时70时代末盖的3间平房,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现在我要申请造房子,可是其他几个叔叔伯伯不同意他们认为房子是他们的,(爷爷奶奶均过世了)。象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农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你爷爷的子女如果已经都有了宅基地,那么你爷爷奶奶原来的宅基地村里便可以收回,可以安排给村里的其他任何人,有子女没有宅基地,也可以安排给没有宅基地的子女。所以你的叔叔伯伯不同意是不对的。

当然你叔叔伯伯认为房子是他们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可以让一个中间人对房子做过估价,对他们进行适当的补偿,这个房子肯定值不了多少钱。

像这种情况,你确实无权建房.

因为你爷爷奶奶死后,你的叔叔伯伯和你爸爸,包括其他兄弟姐妹就是第一继

承人,这些遗产原则上由他们平均继承;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看你和你哥能否继承你父亲的份额.

你只能要到你爸的那份,直系亲属是第一继承人,那土地轮不到你要。你只要的到你爸的那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