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16:08
07年10入职的员工,公司一直没有给缴纳公积金,于09年7月辞退该员工,并且没有提前通知该员工,请问该员工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1.08年前部分从入职到2007年12月31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1个月,不知你所指辞退是什么意思,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约就无此项)
2.08年后部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2个月)
3.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个月劳动者的工资总额.(1个月,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约就无此项)
4.如果违法解除合同,1,2项双倍计算.(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约就无此项)
5. 如果没签合同从08年2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双倍工资.(11个月,如果有签合同就无此项)
6.如果没缴纳社保可要求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保.但如果有买社保只是没缴纳公积金的就要看当地政策,不是所有地区都强制缴纳公积金.

你的问题没有说的太明白,签订劳动合同了么?缴纳社会保险没有?
1,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复工上班。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拒绝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可得到4个月工资。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