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到期等等 一系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0:57:41
本人于2007年7月2号进入本市的一家商场工作。第一年,公司没有与我们签订合同。在此期间。拿的工资为底薪550加提成(最少的时候一个月只拿600多,低于市最低工资)且不交保险。08年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待遇同上,唯一的区别是每月给150元保险补贴。且无节假日,节假日工资为在基本工资上加20元一天。现合同到期,且商场不准备续约,我想问问,这家商场有几处违法,在合同到期后,我能拿多少补偿金。若公司不给,可以对其进行劳动仲裁吗?
我离开的话 大概能拿多少钱呢?

法定节日上班是平时工资的3倍(含节日不上班也有的工资),公休假日上班是平时工资2倍(但公休假日不上班也没有工资),保险补贴不是社会保险,应当补上,法定保险是三险,不续聘还要增发两个月补偿(2年工龄),不按法定支付工资还另外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