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3:24:28
去世,父亲再婚,现在继母要离婚, 分房子~
男方一女儿,女方一女儿,均以成年!
1。房子2000年12月5日属于搬迁进户,时,没有全部交完房款,旧房合价3万元左右,没补齐部分按月租交付130元左右,
2。父亲与继母05年7 8月份登记,12月份父亲公司破产给买段钱5万零几百,后又添钱把房子其余部分买下!
3。后房子装修花费1万元左右!
现在继母要求离婚,分房子的要一半,
按正常法律法规,她能分多少!!

他俩结婚后,为房子所花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05年7月份,结婚登记之后,为购房花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2000-2005登记之前,是你父亲自己花的钱,不能分割。
目前看来,她要一半是多了,但是你父亲不同意,就只能给她钱。
再具体的,你可以去百度法律咨询吧问问专业的律师。

你看看这个,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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