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价格是必须与房屋评估的价格一致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51:13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价格是必须与房屋评估的价格一致吗?请详细的说明
比如说,买卖双方协商的转让价格是30万,而贷款的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是35万。试问,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价格是多少(不知道房屋的地区价格的情况下)。纳税是依据买卖双方价格为准,还是评估公司评估价格,还是房产交易所的地区知道价格为准? 贷款的多少取决于评估价格的高低?谢谢!

你指的房屋评估价格是地区指导价格还是贷款的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
买卖合同的签订不一定一定和房屋评估价格一致 但是必须 买卖双方认可 签订另一份合同的前提下才可以做。

二手房的买卖,纳税的依据是合同价,贷款的依据是评估价。
要减少税负,可以做低合同价;要增加贷款,可以做高评估价。

不一致,一般评估价格低于买卖合同价格,但有时为了避税会把合同价格做低。

评估价格还不是根据客户要求来做的,只要大家认可,无明显虚假,比如房子1元一个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