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定金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4:24:42
三月份时,我经朋友介绍,知道朋友的朋友有个二手房需要出售,当时我就与房主接洽,付了6000元定金,当时就写了张条子:今收到XX房屋定金6000元,房屋120000元。然后没有过几天,房主就反悔了,又协商涨价了5000元。之后我们又在原定金的基础上又付出了21000元定金。又写过了张条子:今收到XX房屋定金26000元,房屋125000元。 口头上约定房主于7月份搬走,现在7月份到了,房主好像又有违约的迹象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而且在这次的房屋交易中,我几次在工作的地方与家乡两地跑,车费和误工费也付出了不少。 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上诉的话,胜算有多少?这样的情况房主如果违约的话,是否可以按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双倍赔偿我损失?
如有知道这方面法律的朋友们,麻烦帮帮忙,给我解决解决问题。谢谢各位了!

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1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签一份买卖合同,具体操作细节和违约责任用合同形式书面体现是最好的,接下来把过户手续办理了,你付钱他,他交房你,都按合同办,口头约定不好操作,
2,胜算有多少?
可以说9成把握,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的,
3,这样的情况房主如果违约的话,是否可以按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双倍赔偿我损失?
是,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的,

这事得看当时合同上怎么约定的,执行合同就可以啦。若只支付了定金未签订合同,一般按照定金双倍赔偿的法则来处理。若实际损失大于定金双倍赔偿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定金在法律上的概念就是如果收取一方违约要双倍赔偿给交付一方的,所以即使收据里没有写明“双倍赔偿"之类,告到法院,违约方也是要双倍赔偿给你的。搬家的时间要书面确定,不要口头约定。找一份正规的居间买卖合同跟他签是最好的。现在您有收据,如果上诉肯定胜诉,但是车费和误工费比较难赔。

只要你把定金支付给他,并签署定金协议的话,就可以按照定金罚则来走的.

按照正常的步骤是应该在定金支付后7个到15个工作日左右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这样不光涉及到定金,还有个违约金的问题.不然的话像你这样的车费,误工费什么的,真要是起诉都缺少法律支持的.

房屋买卖这样的大事光靠协商是不行的,还是得在书面上落实下来.

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买方反悔,定金不退,卖方反悔,双倍返还。

只要双方签字了就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