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保险,但工作期间我住院了,医疗费用公司该承担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2:04:27
我是06.4月份进入公司的,那时公司刚成立,现在公司正一步步壮大,但我们保险老板总说给交也没交,都托两年了,公司的任何员工都没签订合同和给交纳保险,今年09初我得了大病,住了半个月院,后期吃药又花费很多,休息了三四个月,休息期间公司没给开任何基本工资,后由于公司需要,我身体有些恢复,又回单位上班,一个月后结果病情又复发,需要住院,医药费还是全额的,心里很是不平衡,我现在如果劳动仲裁的话,能得到多少赔偿?第一次住院的费用和这次住院的费用公司能承担多少?我有做业务时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三份(06.08年的产品销售合同),工资条一张,名片,客户证明。

公司应参保未参保的,那么医疗费符合当地医保报销部分的,就由公司负责报销

你现在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公司报销医疗费,要求公司从你工作的那个月开始补交社保,如果打算离职,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

证据上,你的准备充分些,劳动合同、工资条(只有一张不够)、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样你才能要求到补偿的

可以得到2倍的工资。还有社保一系列的补缴或补偿

估计你这个不容易得到任何补偿,因为你没有跟公司签订合同,没有任何书面的形式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也是对员工利益的一种保障,签了合同不买社保那就是公司违反了劳动法,没签合同有工资条只能可以证明你是它的员工,但没有说你是它的正式员工。不过你可以去试试看你的这些证件试试,但没有劳动合同打官司时就占了下风了

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因为是由于单位的原因造成你没有缴纳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