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各位懂法律的人才进来看看,帮帮忙。先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3:42:49
我在药厂里上班,和公司签的合同岗位是《空调,纯水工》现在公司要强行调离我原岗位,要我去做《机械维修工》,我要问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除非你在原来的岗位不胜任,否则公司这么做没经过你的同意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你认为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广东胡律师:

你合同上面写明了是“空调,纯水工”的话,单位要对你进行岗位调动没有得到你的同意擅自调动是违法的,你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工作满1年补1个月,未满半年补半个月)。

如果你违反了合同约定或在事实上不胜任此工作,则公司调离合法,他们的调离方式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你可以申请和他们协商。

如果不存在上诉情况,则公司行为不合法。
你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工作满1年补1个月,未满半年补半个月。

请采纳我的回答为答案,谢谢^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