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合同法的帮下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4:28:02
我在天津一家日资企业工作,前天人事部的突然通知并给了我一张离职申请表,说我被辞退了,让我填,我没填,理由是我请假太多,影响公司生产,我觉得我不属于自动离职,且公司辞退我的理由说不过去,(我请假,假条都是经过领导签批的,所以我认为我的请假得到了认可,是有效的休假)所以,我认为我不应该填 自动离职 (如果我填了那张表,我就得不到赔偿金和对我失业金的领取也有影响)我在这家公司工作满一年了。如果那位朋友可以帮助我分析一下,我的想法对吗?我不太懂劳动法!
回复 dingchaoqunl
我请假,也不多,一个月上21.75个班,有时候一个月1天/2天,很少3天,我是因为身体不舒服不能坚持工作(大部分在工作中途请假离开的),比我请假多的人大有人在,我的假条领导签批了,这就说明我的休假是有效的,
所以我坚持认为,辞退我是违法的,顺便问一下,如果公司拒不按正确轨道处理此事,我通过什么方法或者途径,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不能填。。如果填了等于你自己承认想要离职。等他们辞退吧。工作超过1年不满1年半。应该支付你1.5个月经济赔偿。依据是你的平均工资。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还应该支付你一个月代通知金。

1、是的,自动离职的话,没有经济补偿的,失业金也不能领取。

2、再与公司协商沟通一下吧,遇到这种问题,能化解最好了,好好表现。公司执意要辞退,也就没办法了。按开除或辞退的话,至少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一,这算是公司辞退你的正当理由吧。你经常请假,公司请你是上班赚钱,不是用来请假的。与情与法都说的过去。
第二,看你跟公司当时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