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和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10:23
我妈妈某大型超市鞋柜的促销员,前天上班时突然晕倒,现在诊断为脑出血,我妈妈和皮鞋厂家签了合同但是没有交保险,合同截止到今年12月,那现在医药费可以找厂家报销吗?接下来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望高人指点下,我现在还没有毕业,爸爸文化水平不高,我妈妈现在还是昏迷不醒,还没有脱离危险期,我真的好怕,已经2天没有睡好觉了,对了,现在厂家不肯出钱,超市说应该是厂家的责任,我到底该怎么办,好乱
我妈妈在昏倒的十分钟前,曾和保安发生过口角,因为误会,保安把我妈 的工作牌强行摘了下来,当时我妈情绪有点波动,具体情况我不知道,因为我不在场,这是听和我妈一起工作的同事说的,后经误会解除后,我妈妈说头有点晕,接着就倒下了

你妈妈晕倒,虽属于在工作岗位上,但属于疾病所致。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好像都不符合要求;认定工伤可能有困难。但不必着急,你可到劳动部门具体咨询,可否认定为工伤,他们具有决定权。如果定不上工伤,就走医疗保险路子。希望你妈妈能够早日苏醒和康复!仅供参考

可以认定工伤,单位不负责任,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最好去和厂家谈叛,用法律的知识去说服他,告诉他对你们不负责的后果是会被投诉,投诉后就会影响到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度,最后还是要负责的.这里面的学问太深了

一.首先要确定你妈妈是否有以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如果有以上情形,那就可以持有关材料去厂家所在地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关材料包括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你妈妈即可以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