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雇,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0:07:24
我于2007年4月进入公司,在2008年10月,公司与我们重新以其他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工作实质没变,公司于今年7月3号口头通知辞退我(理由:客户投诉),7月9日发我一自愿离职的文档格式,口头让我填写,并书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让我签名,7月22日总部寄给给我份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只有盖章,无解除日期),内容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2008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与您协商同意后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额外给予您2个半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您在本公司信息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劳动合同期限:2008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工作岗位: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2年2个半月

解除劳动合同日期:
公司:员工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请问:

1.公司先无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书,我不签这份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劳动关系是否依然存在?

2.如公司无理由辞退我,我将得到什么赔偿?

3.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我在广州天河区工作,我该在什么地方申请仲裁?

4.申请仲裁需要的资料及相关手续如何?

5.我依然按时上班,我该在什么时候申请仲裁?
目前我没有签公司的任何文件,如果我不签,照常上班,是否得到法律的保护??

公司今天查我上班时间上网记录,请问如果有上,他会以什么理由裁掉我,并且不用赔偿我??急啊急啊急~~~

广东胡律师:

1、没签“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你仍然在上班的话,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2、公司无理由辞退我,你将得到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满1年补1个月,未满半年补半个月),未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话另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在广州天河区工作应该是办事处,你可以直接到天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4、申请仲裁需要的资料(证明你们劳动关系的及纠纷的证据),手续: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申请;

5、你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6、你没有签公司的任何文件照常上班依然受劳动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