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抵押的二手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10:47
我中意一套二手房,但房东几个月前将此房子抵押公积金贷款了
现在他把房子卖掉以偿还公积金贷款
所以现在如果要买这套房子就必须先付全款给房东,
让房东把贷款还完以后才能进行过户,而且公积金贷款得半年后银行才让还
现在就有一个问题,签合同应该要在房屋贷款还完来之前就签好,
那么,房子在抵押状态下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啊?
合同中应该怎么写才对?

因该算有效的,意思就是确定买卖关系了然后再到银行解押还款,可以在合同中采取备注,要求解押还款由谁来还,如果是在中介公司买的房子,可要求中介垫资解押(中介公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虽然银行原则上要求贷款半年后才能解押还款,但都可以变通的,现在这个社会钱就是万能滴,为什么在抵押情况下可以签合同,其实这也是给卖方的一个保证。反正你可以在签完合同后支付少量的定金就可以了,等业主把产权过给你之后在把尾款给业主,这样对你就没多大的风险了。

如果签署房地局正规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当然有效啦,至于其他事情可以写在补充协议里面,并标注清楚,"如某条款与本协议发生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为准"等言语,就OK啦,
分解:你可以先付部分款项给房主,用来还贷款,此房款又可以做为房屋定金,在合同里面写清楚时效,按当地规范工作日内业主还款结束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当双倍首付偿还买方,这样会很好的加快单子的进程,又能避免业主拿钱后拖延还款时间的可能,切记,前期要多给定金,业主才不会想去违约,尤其在房价千变万化的今天,定金付少了,到时业主赔你后再卖高价同样赚钱
答案够详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