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一定要给个人交社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36:14
新的劳动法里说: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最后一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这其中没有明确说,是签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有社保一定要立马跟上的。
有什么相关法律条例明确说明的吗?
大家请看清下面的内容哦,社保是肯定会给员工交的。问题是,是不是一签劳动合同,社保马上就必须交?有没有什么法律条例是明确说明,一签合同,社保必须马上交呢

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是 合同应当具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 所谓应当 就是必须要有的 后面那句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是单位与劳动者的特殊约定 如有些大公司为职工医药费报销 与社保不是同样的概念
同时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也规定了 若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者可以就此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 从合同签订起 社会保险就必须同时交纳

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应当”就是“必须”,而不是“可以这样或可以不这样”,劳动合同法第17条写得很清楚啊,劳动合同中要有社会保险的内容,也就是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自双方签合同之日,公司就要交社保。当然,办手续是需要时间的。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不一定!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