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对方为故意伤害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45:05
我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刚做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手术不到1个月),我们要求摩托车方人来支付医药费。但对方亲人(妹妹)来病房辱骂病人,后报了110才走。病人当天精神情绪不定I精神失常,不能控制自己。(经过抢救,加了氧)。有护士长,医生证明和保安人员。请问可以起诉对方(摩托车方妹妹)赔偿对病人健康和人格辱骂病人罪吗?还可以起诉对方为故意伤害罪吗?谢谢!

广东胡律师: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建议先去派出所了解下情况。

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并不妥当,以上情况可以以侮辱罪起诉

这个可打刑事官司,也可打民事官司,建议你把重心放在民事这一块。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