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及劳动部在1994年颁布的第259号文件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39:53
求国家劳动部在1994年颁布的第259号文件内容 , 我遇到的问题如下 83年参加工作 工龄25年后 用人单位强制内退 本人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请问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于09年4月2日去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并予以受理,可是到现在近四个月 仲裁通知也没有下来 请问受理期限到底是多久 谢谢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单位是否属于259号文规定的企业类型,
其次,要看你与企业在办理内退手续时如何约定的。

劳动仲裁在提交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受理

你是问受理期限吗?还是审理期限?你问题中说予以受理,那就是已经受理了,等着开庭审理就可以了,超过60日可以申请到法院。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单位这样做不合法,建议你去找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看看能为你争回多少利益,反正咨询又不要钱,而且还会很热情的接待你,呵呵!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就直接请律师帮你摆平。
只要受理了,就应该有回执,你可以去追问一下。

你也许是没有通过核审,或没有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