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看看这个劳动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22:56
07年年底应聘去了一家公司当业务员,08年2月16号进入正式上班.签订了试用期为6个月的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每月700元,有业绩提成另算.等到试用期结束时,公司的人事部打电话给我,但是我没接到,结果惹公司生气了,说我不接公司电话,时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准备要辞退我,但念我初犯,再给我6个月的试用期吧.在此期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每月仍然是700元工资.09年一开年,上班没几天,公司就以我业绩不好口头让我回家了.我觉得很不爽,在公司待了1年,没功劳也有苦劳,就这样辞退我.我想问一下,我能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吗?可以要求支付几个月的双倍工资?我们这的最低工资标准时960,我能要求补偿最低工资差额吗?具体的维权流程是怎样的?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请求补工资差额,可以请求08年3月16号到你被解雇期间的双倍工资。另你可以查询一下他们正式工的工资是多少,试用期的工资是不能低于正式工80%的。最后你还可以请求相当于你工资标准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