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看看这个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3:08:38
甲某与乙某因小事互殴,甲手持铁棒,乙随即抽刀相迎。乙妻怕闹出事,所以奋力夺下乙手中的刀,但又怕乙吃亏所以随手捡起一木板递给乙,但没想到乙将木板上的铁钉击到甲的太阳穴将其致死。请问对乙及乙妻应如何定罪量刑?
共同过失犯罪问题?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乙 过失杀人
乙妻 过失杀人,但情节轻微

因为共同过失犯罪,不按共同犯罪论,所以不分主犯和帮助犯(即从犯)

乙过失杀人
乙妻共同过失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