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请专业人士解答,急-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20:30
有个朋友想出售一套房子,买方和卖方当时合同约定如果卖方在5月份拿到房产证就以110万的价格卖给买方,如果没有拿到,就再作协商,一方如违约,违约方支付中介和对方各一万,没有拿到房产证买方就不付订金。结果卖方5月份没有拿到房产证,最近拿到的时候房价又涨了,本想协商以130万以上的价格出售,但买方不同意,要求卖方以125万的价格出售(低于市价)并赔偿他一万元违约金私了此事,要不就将卖方告上法庭,期间买方还找其朋友去闹事,问现在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打官司,法院一般是怎样处理此类纠纷的?请专业人士详解,谢谢!

是不是合同上说 在5月份拿到房产证的前提下就以110万的价格卖给你的呢
如没拿到是再协商的
要是确实是这么签的话 那当时得合同约定没有把这一项签死啊 对方还是有余地的

建议楼主最好是私了 弄到法院程序比较多 也需要一笔花费的
还有 在这段时间内 中介方也是很重要的 也需要中介方出来解决事情

我不是专业人士哈 就是提点小建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