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问题 看一下算不算违约 有法律依据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3:19:13
甲与乙为合合伙关系共同出资办一保育园。半年前,乙与丙签订转让协议。说明丙用**元装乙的50%股份转让给丙现甲与丙为合伙办理保育园。目前正是赚钱时候,甲乙姐弟觉得不划算,且甲与丙合作也不太愉快,乙说要收回他的股份不转让了。还是原价。算不算违约。还有。保育园营业证名字是甲的。甲已经不同意丙再合作,命其8月1日不再来。钱未结清。工资也未付。相当于丙的50%股在这未有任何作用。丙都不想太合作。甲乙都不同意多资将股份买走。半个月前曾有人肜**+3000元要买丙的股份,未出售,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甲方、乙方属违约,一旦与丙方签立合约,就有法律效应,且丙方已经在此保育院的股东之一,享有该保育院的经营利润分配权,如果甲乙方想与丙方解除合作关系,必须要将保育院的利润,在丙任职期内分给丙方,甲方单方面提出解约,还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在工资未算清的情况,就让丙方不得到保育院上班,完全是没有情理的,丙方完全可以将其告上法庭,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你好!甲方、乙方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违约,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