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劳动公司必须按劳动报酬给你计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7:43:50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和公司签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第一个月的工资公司给按的是劳动报酬给的工资,为什么不给工资薪金的,是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必须是以劳动报酬来给吗?而且还没有保险!

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四十四条 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使用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造成劳动者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这个条例是03年执行的,劳动合同法是08年元月一日起执行,按照劳动合同法,是可以不交社保的,当然,单位非要给他们交,国家也不会说不可以.

《劳动法》规定劳动报酬的计算可以按日,按月,按时来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是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如果没有缴纳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