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麻烦进来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8:53:51
是这样的,帮一个朋友问下:
就是他的弟弟,在银行借了钱,然后还了一部分之后就躲起来的,但他上面写的事他哥哥的电话,所以银行整天打电话到他家,现在很困窘。麻烦懂法律的朋友帮下他,给点意见。
想问一个问题:
如果实在找不到他的弟弟的话,他哥哥是不是要帮他换呢?

麻烦回答一下上面的问题还有给意见,在这里先谢了!!
打了错别字,是“还”。

是这样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诉的人应是合同的直接当事人。本案要看与银行签订合同的署名是谁,是否手续合法,若手续合法则署名人为合同的直接关系人,银行追债不成当然会起诉直接当事人。本案中哥哥并没有实际使用资金可以用证据证明。及时可以证明借款并非自己使用也因合同的合法性而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合同非法,所谓非法是指合同自己不知情并且有不知情的正当理由,或银行疏于确认合同当事人合法性。

您好,哥哥是不用还的!~~~~
主要原因是,弟弟在银行贷款,是弟弟自己的问题,有关借贷问题,是应当本人进行偿还的,如果哥哥进行了担保,那么哥哥负连带责任,如果哥哥没有担保,那哥哥就没有任何责任!

哥哥就没有任何责任

当然不用~他哥哥又不是担保人 完全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