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维权,请律师帮忙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6:47:49
90年,我父亲与母亲结婚第3年,爷爷经过询问5个子女看谁想回来盖房子,其他四位子女都不想回来盖,我父亲当年出于孝顺可以在爷爷奶奶身边照顾他们就答应了回来盖房。于是爷爷就把这块宅基地给了我父亲,我父亲自己拿钱盖了房子。但是当年我父母刚结婚感情不是很和睦,爷爷怕他俩离婚就跟我父亲商量没单独给我父亲办房产证,于我父亲的分两块写在一个房产证上,房产证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两家前后屋住着,父母时常照顾着两位老人。现在,爷爷去世10年了,房价飞涨,我的叔伯眼红父亲的房产,想尽各种办法吞占,以在奶奶家加盖房屋可多的拆迁费为理由,将爷爷与我父亲的房屋连在一起测绘重新办理了一个房产证,将当初分开的两块房产合在了一起,都是爷爷的名字。父亲为此事伤心又生气,面对只写了爷爷名字的房产证无可奈何,奶奶也是向着大伯并不帮父亲。请问,我们该怎样挽回损失,维护自己的权利。

房产证上是你爷爷名,房子是你爷爷的遗产(去除你奶奶的部分),你现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你爷爷遗产,并以你父亲住的房子是你父亲出钱盖的并且你父亲尽了更多赡养义务为理由要求多分遗产。

如果现在起诉分割遗产的话,你占不到太多的便宜,而且会让你奶奶留有心立下遗嘱给你叔伯。等你奶奶去世以后,你可以再申请分割,这样你以证明自己多尽义务,和叔伯少尽义务为名,分得多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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