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索赔诉讼时效从何时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02:31
我父亲07年10月由于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进行了开颅手术,并于2008年2月伤情稳定后办理了出院手续,但考虑到身体状况及家境状况,颅骨恢复的二次手术到现在一直未做,同时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与对方的事故调解也一直未进行,现在想就伤残索赔提起诉讼(对方当时投有保险),请问有无超过诉讼时效,能否取得保险赔偿?望某位法律大大帮帮忙?

没有过时限,关于你的情况建议你先去立案,立案后申请中止审理,在你父亲的并看完后在要求法院开庭审理或者是立案后对你父亲的以后治疗费等做鉴定。关于保险公司理赔,你在起诉时将对方的保险公公司作为被告一起起诉,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你就可以得到赔偿。这不过呢,前期你需要缴纳给法院一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可以主张对方承担。

一般是从你知道你的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两年内。
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但是,人身伤害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以伤者治疗终结那天开始起算的,或者从交通队停止调解那天起算。
所以,你的这个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请及时出具相关证明证据,进行诉讼索赔

身体受到伤害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知道身体被造成伤害后一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