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来看下,劳动法这块的!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0:37:07
我考上我们市的事业编制了!市林业局的,结果分配到林场去了,我考的岗位是工程预决算,录用的话给分配到基层干护林员什么的至少2年!这个林业局让我们签署一份承诺书,保证2年在基层工作不许走,还要按手印!
我想问工作我干干不想干了还不能自由走么?这份承诺书会带来什么后果?这个做法合理么?
对了,试用一年!万一我在试用一年走了属于违反什么么?这份承诺书对我有效力么?承诺书我按手印同意工作两年呢!

请参照公务员法,具体请咨询专业人士。

百度知道对于医疗,法律这些专业只能参考。

太多的法律分析抵不现实的无奈:

劳动是自由的,无论是干什么工作都可以不去干,但是现实中能够干什么却是不自由的,因为我们需要考虑的太多。

在干部人事制度范畴内,员工你可以用脚投票,但只要你在它的掌控中,无奈便是常态。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依照公务法规处理,参照劳动关系处理的,依照劳动法规处理。

目前,事业编制人员比照公务员队伍管理,尽管其中有些做法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可就是没有人管。这份承诺书尽管它不合法(强迫签认),对你还是有约束力的。当然,你想走,谁也不能拦你。你毕享竟有择业自由的权利,这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禁止的。
好不容易考上了,就先干干吧,是在不喜欢,也调动不了,还可以重新选择了,这个林业局也是一般般了,发展前途不大的。

你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劳动法管辖范围内,承诺书本身没有法律效力,但如果你违约走人,以后再进国家机关就不容易了

1、事业单位职工,试用一年内可以走人,如果正式职工期内,提出辞职,单位可以不同意,必须六个月后再辞职,单位应当放人。
2、你签订了承诺书,则意味着你放弃了辞职权,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不放你。

你可以不签,直接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