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公司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0:41:51
我是做客运工作的,每月定额收入X元,公司要求每人每月必须完成某些线路上200元的任务(不提成)(即如果你推荐某个人A地,车票价值200元,则本月任务完成,得到应得工资X元。若任务完不成则收入X-100元)请问公司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若不符合且法律有规定,麻烦告诉我在第几款第几条,谢谢!因为号是新申请的,所以没有积分还请原谅.谢谢啦

首先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你和劳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如果劳动单位以各种理由要求劳动者完成某些与工作看似有关但实际上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内容的,当然就应当认定为违法行为。相关的法律条文:
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其他条文来解释:新的《劳动合同法》第18条第七款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明确告诉我们他的这种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即:不合法的加重甚至可以说严重侵犯劳动者的权利的规定即:按照规定的范围完成工作之后你拿不到按照劳动合同所规定应当得到的报酬而是由用人单位任意加了一个条件不管你完成与否都排除了你获取报酬的权利,因为你在劳动范围之外多完成的200元的任务是没有付报酬的,所以当然是违法的、而且是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所以你当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你的基本权利!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