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1年多仍未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20:41
我有一个朋友在现在的公司上班1年半了,如今已怀孕3个月,公司仍然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目前有要裁掉她的倾向。
但是,她在应聘时使用的是假文凭,这个虚假的文凭会导致合同无效吗?
问题是,她现在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在应聘简历上写的是虚假文凭。
她在入公司半年后就主动承认了她的文凭是伪造的,公司领导就是以这个为要挟,要求无偿加班或者其他形式的劳动剥削。由于怀孕后的身体日益沉重,超负荷的加班让她无法承受。她现在要么就是主动放弃这份工作,要么就是无条件接受领导的各种加班安排。
请问各位,是否有好的办法帮助她!

虚假的文凭当然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问题是她还没有签订合同;
这个实际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知道虚假文凭的事,她应该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我想,公司是不会裁掉她的,在女工孕期解雇,是违法的,赔偿的数额更大哦。
要不就继续上班,不要管劳动合同的事了,不签劳动合同,吃亏最大的,可是用人单位啊;公司要是解雇,就要付两倍的补偿了。
建议:继续上班,注意养胎!

有影响啊。

有很大的影响 光虚假文凭一项就定罪了 没签合同 出了事都没法弄 建议让他别闹大事

第一条:根据劳动法规定,她现在已经怀孕的情况下,公司是不可以裁掉她的。这点妇女同志是受到保护的。
第二条:这个虚假的文凭,女孩子有过错。公司可以认为是发现了虚假的文凭认为该女子单方面存在过失裁掉她。
第三条:这个女孩子已经在这个单位上班超过1年,远远超过最大的见习期限,理应签订合同。单位在这个方面是存在
过错的。

我的建议:出于人道考虑,暂时不公开虚假文凭,要求单位签订合同,或者给予补偿。
个人和公司拉锯是没有意义的。如果真的要走司法程序的话,两方均存在过错,但是女子由于主观上的故意欺骗并没有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而公司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铁定没有办理保险)可能会让公司也作出一定的补偿。

首先她和用人单位已经发生了事实合同关系,所以即使没有签约也无妨,但是要证明你在哪里工作并且领取工资。
劳动合同法42条规定,如员工处于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即时员工违反了40条41 条规定的内容(不详述)。但是不利的一点是,没有说违反第39条也不能解除。言外之意如果员工违反了第39条,即时怀孕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9条说的是: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果虚假文凭公司已经知道,他们可以以这条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