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商用合同的问题,法律方面专业的朋友请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39:13
我家的房子是私房(不是高楼那种),由于在路面上,所以在00年左右以店面房出租给别人,当时我父母由于不懂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合同大意如下:此13平米的房屋,月租金为400元人民币,合同截至到此房屋拆迁为止,如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需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合同一式两份,有甲乙双方签字,但并没有经过公证,并且无见证人,更无见证人签字!
现在我家的房子已经涨价到700元,但是周边隔壁,同样大小的店面,均价在1200-2500不等。
想问,
1,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假如要真的打起官司,我们需要赔偿的基准在哪里?
2,我们现在自己想做店面,如何才能够中止合同?(不限方法,违法除外)
非常感谢!
其实我们是想让这个门面变成我们所拥有的店面房(我们持有以我们家人姓名的一张任意的执照),这样在拆迁时应该可以以店面房来计算这个房间的价值!
由此只有两种办法!
1,购买这个人的执照
2,赶他走,并自己开店面
前后者都无所谓,只要我们有执照就可以!
想问,有什么方法可以?
racy83 我并不是说要赔偿,我是说,假如我们违反合同,我们需要赔偿给他多少钱?这个赔的钱的基准在哪里?如何计算出来?

1、合同有效,但是你可以情事变更为由要求更改或者解除合同,情事变更是民法上的一个不知道怎么说的东西,反正就是出现了无法预见的情况,原先的约定履行起来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时,当事人可以提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他们不愿意变更,那你们要求解除合同也不违法,谈不上赔偿。

2、你想自己开店面最好和他们协商,给他们一笔钱然后让他们搬走,毕竟是你们家的房子,我想他们也不会怎么闹腾吧。

1、这个合同是有效力的 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你们双方都要受到该合同的约束 对方只要履行了合同约定 你是不能随便起诉要求赔偿

2、你说的400变700 这是市场浮动范围 并不能以此要求赔偿

3、现在最好的方法只能是你们双方进行协商 比如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 或者是对方有违反合同的约定义务(比如超出合同的约定期缴交租金) 你才可以解除合同 不然你只能继续履行该合同

对于补充问题的回答

1、执照并不能买卖 但是可以变更为你们的名字 但还是要经过他的同意

2、违约金的具体计算要按照你们合同具体内容计算的 这个不确定 而且就算你想通过违约而解除合同的话 他依然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
也就是说 违约不一定能解除合同 除非你违约后对方也不想继续租下去才有可能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 对方有选择是否解除合同的权利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有转述请注明出处:

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你们所签的合同是一个附终止条件的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直有效,知道条件成熟时才终止。这个条件就是“拆迁”。

2、这个合同比较正规,由双方签字确认,是有效成立的。合同的成立不已是否经过公证以及是否有见证人而发生改变。同时,合同的当事人也不能以“不懂”而作为违反合同的借口。在中情况下,你们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合同。如果违反合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3、但是比较特殊的一点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也就是说,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