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请懂的人帮忙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7:37:24
我是一个中专的学生,与用人单位签了3年的合同,招聘的时候 我就和招聘的人员说过我左手有残疾,但他说可以,工作一个月的时候,体检,领导说我有残疾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归还1000元的奖金,这个1000元是用人单位对我们这一批新人刚到这的安抚金,否则不还我职业证明~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既然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单方面就不可以找借口解除合同,否则,应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所以,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申请劳动仲裁,不行的话再向法院起诉。

合同上面有无解除合同的条件?
有无说明残疾症状必须解除合同?
你有没有合同附件?
1000元安抚金?奖金?工资问题呢?还是你老板故意找你麻烦啊。。。
如果以上问题清楚,只好申仲裁或者法院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