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16:19
我和以前的公司签了两年劳动合同,合同是从2007年9月到2009年9月,但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于2008年11月停产,公司领导当时给我的说法是给我放假一段时间,等公司恢复生产了再通知我回去上班,并说明因为公司方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恢复生产,我放假期间可以找其他工作,如果到时公司恢复生产我找到好的工作了可以选择不回来,公司方面给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但2009年5月公司恢复生产,公司方面并没有通知我回去上班,也没有联系我,而且当时我也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下个月合同就到期了,我想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是一种违约行为,我除了要求公司给我赔偿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付给我违约金?

公司无故解聘你,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您应该得到违约金的补偿,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