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问题,急!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01:54
一个企业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招收员工,请问被录用的员工是“正式”员工吗?

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而是劳务公司的正式员工
因为隶属不同,享受的权利不同,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劳务派遣,那你就是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而不是与你工作的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不是你所工作的公司的员工,而是劳务公司的员工。比如公司的福利可以不给你享受,到了你可以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却不能签,因为你隶属于劳务公司而不是你工作的单位。总的来说没有保障。

你是属于劳务公司的正式员工,而不是工作那个公司的正式员工。你的所有关系都在劳务公司,你所工作的公司只是通过劳务公司给你发工资交保险,和他们的员工的待遇是明显不一样的。

不应该是“正式”员工!
根据对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的理解,用工单位(实际用人单位)虽然与受派遣的劳动者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但该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用工单位对该劳动者负有安全生产保障义务,涉及劳动者工伤赔偿待遇的诉讼,应当追加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是正式的员工,但是你的合约是签三方的,不是跟你所在企业签的,工资待遇也跟在编员工差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