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单位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只承认劳务关系,我该怎样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3:04:21
各位律师朋友:您们好!
我2004年在一家私营公司工作,2009年6月份以公司不给上社会保险为由辞职,再此期间,我多次提出让公司给我上社会保险和签定劳动合同,但公司老是推脱以后再说,我忍无可忍,于2009年6月份提出辞职,(辞职信上有公司法人签名),我申请仲裁,我的证据有:
1,有公司法人签名的辞职信,
2,每月领工资的签字的复印件(每月发现金,在一个本子上有公司法人写的哪年哪月份工资,钱数,然后要我签字,)我复印了一份。
3,公司介绍信:(办事或提货用的)今有我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XXXXXX,前往你处办理XX事情。
4,送货单(给各公司送货记录,)一部分(复印件,原件在公司)
5,办理其他:工商,税务,银行等事情,都有我的签名
6,增值税票开票人是我的名字。
在仲裁法庭上,被诉单位只承认劳务关系,说我是兼职,一个月来公司四五次,每次一百到三百元不等,辞职信也不承认是法人签字,(我手里的辞职信是法人签字原件)我要求做笔记鉴定,仲裁员说被诉方不同意做,我们就作不了。各位朋友,我只想知道怎样才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怎样寻找证据反驳他们,我下一步要等仲裁书下来,(仲裁员告送我说:我的证据没有连续性,谁主张谁举证,(仲裁员对被诉单位提供的假证据置之不理,被诉单位也提交不出反驳我证据的书面材料,仲裁员告送我,给你点钱差不多就行了,要去法院申诉要很长时间。我觉得被诉单位托人了,送礼了,没办法只有再去法院申诉了。
我想请问各位高人,我应该怎样证明我的事实劳动关系,怎样取证,到法庭上,是根据哪条法律需要被诉方出具我需要他提供的证据,(好多证据都在被诉单位),我需要怎样做才能赢这场官司!谢谢各位!很着急!

证据1和2有证明效力。劳社部发(2005)12号文: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中并不是谁主张谁举证,单位也有举证责任,如果单位不能举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要支持你的主张。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可以起诉到法院,相信会有公正的判决。

1.看看能否弄到考勤表复印件或同事证明你在一起工作的材料。这些都是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
2.实在不行就只好进行笔迹司法鉴定了。
3.祝你早日胜诉!还是看看补偿的钱多少再定为好。

仲裁不满意你只有走诉讼程序了

我来旁听. 坐等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