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及相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40:09
发生一交通事故 (双方为饮酒)
在一无交通信号灯路口 我驾驶一辆路宝 与一辆 本田相撞
我撞击本田车 右前部 (我有优先通行权 过无信号灯路口时本田应避让右侧来车先行) 对方车 后排坐一成年人和三个儿童 坐了6个人 其中后排的成年人因事故死亡 两车相撞后,本田一直跑到人行道上才停下,交警说 后排坐的是是小孩 不算超载

后作了车速鉴定 说对方30-40的速度 我是60-80的速度

但 事故发生时第一目击证人说(与我无任何利益关系,事发时在我后方50米处跟车并第一时间报警和参与救援), 事发时本田车的速度相当快,而且能确定比我车速快

想在交警根本不听证人所说 只以车鉴报告为依据 准备定双方同等责任

1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2有无做二次车鉴的必要?

3我除交强险外有5万的三则险 无座位险 估计对方买的全险 ,如果双方责任 我方受伤住院4人 医了4万 对方死了人 还有人受伤
交强险赔了后 岂不是我还要承担对方的损失 我岂不是很吃亏?

4 如果走司法途径 该注意什么?

5 请各位有招支招!
输入有误 双方都没有喝酒

先等交警开肇事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满的,可以向上级部门书面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证据效力书证大于人证,公立机构大于个人。
而且目测车速的证据本身就不予采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3条: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事故认定你方无责可能性不大,虽然你是右车有优先权,但是请注意《实施条例》52条,关键词“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即便没有车速问题,右车被认定次责也属有据可依。

并无什么高招可支,不妨坦率向对方表态,保险理赔范畴内皆可,超出保险范畴外的赔偿数额免谈,请对方去法院起诉吧。

如果对方起诉的话,会有起诉状连同所有证据复印一份予你。到时再请高人结合证据再分析吧。反正诉讼中也是可以调解的,况且法院最好你们自行协商解决。

你自己的理解已经较为全面,司法途径可以更改责任划分但很难,主要是赔偿项目的确定:交通事故逃逸罪、及相关赔偿(急待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条例 交通事故赔偿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相关处理,责任认定与赔偿? 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和赔偿 请问交通事故赔偿及基本起诉步骤 有关交通事故官司及后期赔偿 法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精神赔偿 雪灾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