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及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29:00
我在一个厂里工作了5年,厂里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和买养老保险,我提出劳动仲裁与厂里解除劳动关系以及相关赔偿,那我还用上班吗?以及有些什么赔偿?

您的行为属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的即时解除。

首先,虽然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您与用人单位有长达五年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年内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

其次,之所以说您的行为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的即时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过错,即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您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最后,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限额,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您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如果已经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那么已经可以解除合同了,自然不用上班了。
如果能证明单位一直未与你签订合同,则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并且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要求补缴保险,支付2008年以后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