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审理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7:48:14
一审、二审、和简易程序的审限分别是多少,谢谢了。分不多,但已经是全部家当,我会追加的!

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根据不同类型和阶段而有所不同,分为四种情况,一是一审公诉案件,二是一审自诉案件,三是一审简易程序,四是二审受理上诉、抗诉案件。
1、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一审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一审公诉案件审限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一审简易程序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一审正常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有刑诉法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其间改变管辖的,期限重新计算,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重新计算。二审期限与一审相同,简易程序(不可变)二十日

一审刑事案件分:普通程序(一个月)、简易程序(二十日);
二审刑事案件公诉、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一个月,最长不能超过一个半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一审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普通程序)可以延长;

一审二审一个半月,案情复杂或者重大团伙犯罪经上进法院批准可以在一个月,总计最长不上过三个月,简易程序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