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问题,如何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06:22
一朋友借款数千元.写有借条(借条全文"借条.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正.2006年3月10"),后其不知去向. 2009年6月,我找到他本人,叫他还款.但他不还.
问能否起诉.是否可以追加利息的赔偿.谢谢!

1、可以诉讼。但数额较小,打官司不划算。
2、借条中没有规定利息问题,一般视为无偿借款,法院不认可赔偿利息。

广东胡律师:

可以持借条去起诉要求偿还并追加利息,不过金额太小你打官司划不来,再者借条上面没有利息的话,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利息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