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赠与或遗嘱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22:21
我母亲与一男的属事实婚姻关系。在该关系存续期间,我母亲将以前单位福利分房的房子的所有权买了下来,现房产证上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母亲将来先于那人离开,那他将继承这套房子的一大半,但这种情况是我母亲绝对不愿看到的。所以她现在想将房屋过户到我头上,请问该用什么方式比较好?赠与还是遗嘱继承?
如果您是重庆的律师,也能帮我们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防患于未然,可留下您的联系方式!谢谢!
1.过户前是不是要先赠与呢?2.在办理过户或赠与的手续时,是否要那个男的表示同意?(他和我母亲在92、3年就同居了,但至今没办结婚证,他的户口也不在这儿。)。
谢谢!

事实婚姻一般来讲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不用太担心,但是鉴于特殊情况,稳妥可靠的话,现在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这样操作:
1、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你母亲签字画押同意析产给你,你母亲单位盖章证明,然后带着房权证、分家协议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就是了,不缴纳税,只缴纳手续费等,花钱少!
2、该房产析产与“那人”无法律关系,规定全国统一,但要考虑到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供参考!

你母亲在92年就与人同居,当然视为事实婚姻,你母亲的房产由于同居者的户口不在其内,过户到你的名下很容易,但是会被与你母亲同居人追诉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婚姻达到十年以上,双方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因此你唯一的办法就是你母亲遗嘱,将她名下房产一半的所有权有你继承。

比较好的方式是赠与,然后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证,把房子的所有权过户给你。不过可能先证明那房子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如果立遗嘱继承的话,可能会出现到时把你母亲的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就算你母亲立遗嘱把房子给你,你也只能继承到你母亲的那部分遗产。

当然是赠与;
抓紧办理哦,快将生米煮成熟饭,打枪的不要。

既然你母亲不愿看到他继承这套房子的一大半,他们又有长期共居的事实,难免以后去登记确立婚姻关系,若你母亲将来先于那人离开,他将作为继承人和你平分房产。所以劝你尽早把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
赠与要经公证相对麻烦,公证要交费,税费也高。 如你已成年,不如把房买过来,交一些税费和少量手续费即可。也不必请律师了,要省许多。
上述建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