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有租约的二手房!给租户多少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5:44:53
承租方和原房主的租约还有7个月到期,可我们从原房主已经过户了,想让承租房2个月内搬出去,已经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了;可承租方不想付 这两个月的房租,还要我们这两月房租等价的违约金, 否则就不搬 这样合理吗?
看了大侠们的答案后,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就是他、承租方不想搬也可以,我拿他没办法~?

要终止租约 付违约金就好 一般是1-2月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就好 对方要你负担4个月租金 未免过分
要这样 你可以报警
因为租金是租金 违约金是违约金 他不付租金 就是违约

那要看他合同是怎么签的,看他当时押了几个月的押金,你得向之前的房东也就你的卖家要回租客当时的押金,把押金还给人家,再赔给租客押金的金额··他押了一个月就赔一个月,两个月就赔两个月··就这样··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卖家在原租赁合同里没有注明“房子卖出,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等条款,那么原租赁合同仍旧有效,你将成为合同的权利继承人,现在你让承租方提前搬走,他可以拒绝并让你赔偿违约金(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

买房之前你就应该让卖家和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的,让卖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