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而且在试用期内辞职了老板有没有义务一次性结清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29:09
我是6月19号进厂的,8月27号向老板递的辞职书,终止劳动时间是8月31号。还未过适用期。我9月一号(已经离职离厂了)去向他要工资,他却说8月的工资到9月底发。他这样故意刁难我属不属于违法,请问他有没有义务向我一次性结清工资。

单位有义务在离职手续办好好,结清工资,不能拖欠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的

你没理由说人家故意刁难你,不过如果他到时候不发你就可以申请仲裁了

你等一下,到时候不发,再找他。

你被动的地方在于应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书,等到9月底不行再讨说法吧。